2015年9月19日 星期六

為人子女,有一天知道父母從前的一些往事,可能受了委屈,但半點都沒告訴後人,為什麼?可能是傷感不想提,可能是不想後人知道或受傷害。不過這些在我為人子女來言,祇要真的發生過,事實,受了委屈,就一定會取回公道,這是責任,也是為子女該做。否則枉為人。那理對方是誰?天上拉你下來,地獄也抽你上來。別人打我一下耳光我可忍,但對我父母是半點也不容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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